招 標 公
告
招標編號:榕市建安招2016014
1. 招標條件
福州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的招標編號為 榕市建安招2016014的齊安小學項目(勘察、設計)已由福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榕發(fā)改審批[2015]168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福州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現(xiàn)決定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選定勘察、設計單位。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齊安小學項目(勘察、設計);
2.2.
建設地點:倉山區(qū)南二環(huán)原齊安小學周邊;
2.3.
工程建設規(guī)模:新建齊安小學,辦學規(guī)模為36個班,總建筑面積19981.64平方米;
2.4.
投資總額:人民幣25378.52萬元,其中建安費限額為人民幣7998.25萬元;
2.5.
招標類型:勘察和概念性方案設計招標;
2.6.
招標范圍和內容
2.6.1招標范圍:包括巖土工程初步及詳細勘察、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概算、后續(xù)階段設計、交通影響分析評價報告和施工期間的指導和配合設計變更等服務;
2.6.2招標內容:①包含巖土工程勘察、總平規(guī)劃建筑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各單體工程設計概算、交通影響分析評價報告和施工期間的指導及配合等服務;其中施工圖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單體工程(含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行政辦公用房、生活服務用房等)、室外總體及附屬工程、基坑支護、井點降水、安防工程、消防工程、環(huán)境景觀等專業(yè)工程設計。工程建設的內容包括土建、裝飾、室內電氣及照明、室內給排水、弱電系統(tǒng)、交通設施、建筑智能化、活動場所及室外配套設施、環(huán)保降噪、標識導示系統(tǒng)、綠建等以及后續(xù)階段的設計服務和各項建審的配合報批工作等;②巖土工程勘察:根據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huán)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工程勘察文件。具體內容詳見《設計任務書》;
2.7. 計劃開工日期及建設周期:本工程計劃于 /年 /月開工,工程建設周期18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有效的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工程專業(yè)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巖土工程勘察專業(yè)類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本招標項目允許由具有設計、勘察資質的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參加投標;自愿組成聯(lián)合體的應由具有招標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的單位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且各方均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工作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工作內容的專業(yè)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一家勘察單位只能與一家設計單位聯(lián)合) ;
3.2.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國家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證書(若為聯(lián)合體投標的,設計項目負責人應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派出),且為本單位員工;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巖土勘察專業(yè)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zhí)業(yè)證書,且為本單位員工;
3.3. 投標人及其擬擔任本設計項目負責人均應具備 / 項類似項目設計業(yè)績,類似工程業(yè)績是指(下同): / ;
3.4. 投標人(含聯(lián)合體各方)及擬派的主要勘察、設計人員在投標時未被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取消投標資格或限制投標;
3.5. 投標人(含聯(lián)合體各方)均非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3.6. 投標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要求、以及資格審查的其他條件要求的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
3.7.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 獲取招標文件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3時0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購買招標文件;
4.1. 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每份售價人民幣50元,售后不退。招標項目的設計有關資料每份售價人民幣50元。
5. 評標辦法
5.1.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記名投票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1)從投標人所在地企業(yè)基本賬戶銀行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或(2)按照《福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關于實施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年度投標保證金制度的通知》規(guī)定交存的年度投標保證金;或(3)按照《關于實施建筑業(yè)龍頭企業(yè)年度投標保證金制度的通知》文規(guī)定交存的年度投標保證金。如果年度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不足時,不足的部分按本條款(1)的方式補足。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叁萬玖仟元整(¥39000元)。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16年5月17日9時30分。提交地點為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開標區(qū)(福州市溫泉公園路69號)本項目開標室;
7.2. 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擬擔任的設計項目負責人必須持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證書和身份證(均須原件)、購買招標文件收款憑證原件到場驗證登記。如設計項目負責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該投標單位技術負責人代替〔須持單位資質證書、個人身份證和“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證明書(均須原件)(其格式見《通用本》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規(guī)定的格式)”到場驗證登記〕;
7.3. 擬任設計負責人或投標人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應持本人身份證到場并采用身份證識別儀核驗其身份,未經核驗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到場核驗的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或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所持身份證信息與投標文件中載明的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或企業(yè)技術負責人身份證信息核驗不一致的,其投標無效;
7.4.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擬派出擔任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未按7.3款要求到場核驗登記或不符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18條規(guī)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費用
8.1. 招標人公布設計項目的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即招標時的設計費計費基數)為人民幣7998.25萬元,估算的工程設計收費金額為人民幣199.64萬元,其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浮動幅度值和計算辦法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
8.2. 招標人只要求中標人承擔方案階段設計而不再承擔后續(xù)設計和服務的,其設計費為 / 萬元(全過程設計費總額的 / %);
8.3. 招標內容包含勘察的,招標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費的上下浮動幅度值、勘察費計算辦法等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本款僅適用于發(fā)包內容包含勘察的項目)。
9. 其它
9.1招標人將在本項目中標結果公示中按規(guī)定公示中標人申報的全部類似工程經驗或工程業(yè)績內容。
9.2在中標公示期間,招標人將以書面形式將本項目中標候選人及其相關人員報送相關檢察院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查詢工作以經福州市相關檢察院出具的確認函為準。中標候選人自開標之日起前3年內,中標候選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擬任項目負責人自開標之日起前5年內,存在行賄犯罪記錄或刑罰未執(zhí)行完畢的,招標人可在招標文件中約定取消其中標候選人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中標候選人未存在行賄犯罪行為記錄的,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并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10.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臺江區(qū)臺江路15號(城投大廈)14層(郵編:350009);
電話:0591-87277022,傳真: 0591-87277005;
聯(lián)系人:陳小姐;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銅盤路323號五鳳工業(yè)區(qū)2#綜合樓二層,郵編:350001
電話:0591-83743958,傳真:0591-83743958
聯(lián)系人:胡工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帳戶名稱: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開戶銀行: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業(yè)路支行;
帳 號:116040100100069058;
(采用電匯或銀行轉帳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繳納憑證上應注明“
榕市建安招2016014投標保證金”,如因投標人繳納憑證未按規(guī)定格式完整注明項目招標編號造成銀行無法識別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或識別錯誤的,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交易中心名稱: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溫泉公園路69號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